南京江北新区定向选聘2025届名校优生公告 主页 > 招考信息
南京江北新区,是2015年6月27日由国务院批复设立的第13个国家级新区,也是江苏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。根据国务院批复,江北新区的战略定位是“三区一平台”,即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、新型城镇化示范区、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、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。2019年8月,中国(江苏)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设立,南京片区全部位于江北新区范围内,江北新区进入国家级新区与自贸试验区“双区联动”发展新时期。
为持续推进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高质量建设,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,拟面向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及“双一流”建设学科2025届毕业生开展定向选聘名校优生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聘对象和数量
选聘对象为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及“双一流”建设学科全日制2025届毕业生,计划选聘30名(岗位信息见附件)。
二、选聘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政治立场坚定;
2.品学兼优,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,有一定的组织协调、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;
3.大学本科生为2000年7月1日以后出生,硕士研究生为1997年7月1日以后出生,博士研究生为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;
4.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,应如期毕业并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(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),不含委培、定向、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;
5.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;
6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7.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;
8.没有违纪违法、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;
9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选聘程序
1.报名和资格审查
(1)此次定向选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,报名网址:http://47.92.104.188(仅支持PC端填报)。
(2)报名时间:2025年5月26日9:00—5月30日16:00。
(3)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基本信息表,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:
①《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》及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(《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》及毕业证书合并上传至“毕业证”栏,学位证书上传至“学位证”栏);
②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的证明(上传至“获得资格证”栏);
③高等教育各个学段获得的国家奖学金、校一等奖学金、校二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(优秀学生)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党(团)员、优秀党(团)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证明;
④所在院系开具的最高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在本专业的排名证明;
⑤高等教育各个学段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、聘书或由学校相关单位按照学生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任职证明;
备注:上述③④⑤三类材料,三个材料栏均可上传;同类材料若有多个,请合并到一张图片中上传,如:累计有多个奖励证书的,将所有奖励证书合并到一张图片中上传。
(4)注意事项
①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、完整填报相关信息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,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,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存在虚假填报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,将作取消应聘资格、解聘等处理。
②报名系统关闭后,无法接受新的报名,无法修改报名信息,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重新报名,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。
③选聘单位将会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履历评价。
2.履历评价
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履历评价,履历评价实行量化评分。根据评分结果,按照与选聘人数5:1的比例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能力素质测评人选。根据报名人数规模,可视情调整为笔试,若组织笔试,相关事宜另行通知。
3.资格复审
综合能力素质测评前对相关人选进行资格复审。资格复审时,报名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,取消综合能力素质测评资格,并在同岗位的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,在领航招聘网(http://www.leadzp.com/)进行公布,公布后,不再递补。
4.综合能力素质测评
综合能力素质测评分为心理测评、面试和面谈三个部分,其中心理测评不评定分数,结果不计入总分。综合能力素质测评满分100分,合格线为60分。
5.考察与体检
综合能力素质测评结束后,根据测评成绩按照与岗位选聘人数1.5: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、体检的人员名单,名单在领航招聘网(http://www.leadzp.com/)发布。体检项目参照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有关内容的通知》执行,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。
6.公示与聘用
考察结束后,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与岗位选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进行公示,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考察人选特别优秀的,经研究后,可适当增加录用计划进行录用。公示结束无异议的,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。体检、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聘用情形或主动放弃的,依次递补。
四、相关政策
1.聘用人员均为国有企业身份,将根据所学专业及岗位适配性,统筹安排至新区产业平台、直属国有企业工作。安排至产业平台的,与其所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,执行相应薪资待遇。安排至国有企业的,与相应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,执行其薪资待遇。
2.聘用后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者,根据学历予以定岗定级;表现优秀者,纳入江北新区优秀年轻干部库,进行培养管理,条件成熟的,择优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。
五、选聘咨询与监督
选聘工作贯彻从严要求,坚持公开公平公正,严格标准、规范程序、强化监督,严把入口关,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。
报名咨询电话:025-84687269、025-84761069(报名期间工作日:9:00-11:30,13:30-17:00)
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:025-88029228
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
2025年5月21日
信息来源:南京江北新区定向选聘2025届名校优生公告_通知公告_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(nanjing.gov.c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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